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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。推行政府信息公开,是提高科学执政、民主执政、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,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;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,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;是建立行为规范、运转协调、公正透明、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。
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更好地依法获取政府信息,可通过依申请公开向公开义务人提出申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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